央视网消息: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宣布,决定从2019年10月10日起,所有交通违法行为人接受罚款处罚后,逾期15天不履行处罚决定的,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09条有关规定,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%加处罚款,加处罚款总数额不超过处罚金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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