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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股改过程中未分配利润计入资本公积股东纳税义务

来源:http://www.dzcmjt.com.cn/news/    发布时间:2020-04-13 13:59:55
     

未分配利润计入资本公积的路径考量。根据上述未分配利润的处置路径及资本公积的来源分析,未分配利润并不能直接转入资本公积。而在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,包括未分配利润在内的净资产除部分用于折股以外,剩余部分(可能包含未分配利润)全部计入资本公积。部分公司甚至在有限责任公司阶段即通过会计报表调整,将“未分配利润”转入“资本公积”,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具体分配两个步骤:(1) 公司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;(2) 股东向公司出资形成资本(股本)溢价。从而第一步的“利润分配”存在潜在缴税风险。

股改过程中未分配利润计入资本公积行为的纳税相关建议。在股改过程中未分配利润计入资本公积存在较为明显的纳税义务。但各地根据不同实际情况,确实有免税或者缓缴的相关优惠政策。因此,建议各企业,尤其是准备IPO的企业采取如下措施:1. 在股改之前,先与当地税务部门做好充分沟通,争取取得免于纳税或者分期纳税的专项说明。2. 取得当地税务部门关于股改时转入资本公积的留存收益部分,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,待该部分资本公积用于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时,再履行纳税义务的相关确认文件。3. 若正在筹划上市,在免于纳税的情况下,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担未来可能的补缴风险。4. 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的合法合规证明。

未分配利润、盈余公积的资本公积后续转增股本的纳税处理。若股改过程中未分配利润计入资本公积行为已经履行纳税义务,即被认定已经履行了第一步“公司向股东进行了利润分配”,则后续第二步“股东向公司出资形成股本溢价”形成的资本公积后续转增股本,即可适用“股份公司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”相关纳税法规及优惠政策。

标签: 计入 股改 纳税 股东 分配利润